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自愿申請加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為聯席會員。會員律師事務所按照《章程》《會員管理辦法》及本指引的規定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參與協會治理,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協會自律規則的規定開展基金法律服務業務。
律師事務所申請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聯席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愿加入協會,擁護《章程》及協會自律規則;
(二)遵守基金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及律師行業協會的處分,也未被協會列入限制性名單。律師事務所從事基金法律服務的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或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
(三)有20名以上執業律師,其中5名以上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四)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范,合規風控制度健全完善,執業律師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五)具有豐富的基金行業相關法律服務經驗,或在資本市場法律服務、民商事糾紛解決、金融犯罪、企業破產重整等領域有豐富經驗,執業水準高,社會信譽好,業界口碑佳;
(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律師事務所申請加入協會,應選取會員代表人一名,代表其在協會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