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學習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通知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
二、積極資助患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包括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及時對其予以資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使用學校按事業收入或學費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學生資助基金,采取減免學費或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他們的正常學習生活。
三、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
包括各地各校應充分考慮疫情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需求,及時足額發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幫助他們順利度過疫情難關。對于已經畢業且處于還款期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外匯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精神,可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失去還款能力的,要協調經辦銀行啟動救助機制,為其辦理代償應還本息相關手續,減輕他們的還款壓力。
以上內容來源于中國教育部網站,原文鏈接:http://link.233.com/19866/s78/A05/A05_gggs/A05_sjhj/202002/t20200210_419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