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段時間強化股東出資能力審核之后,近日,中基協AMBERS系統里有又有了新的變化,新增了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兩項內容的填寫。
此前登記備案時,只需要填基本信息即可,后續則需要補充股東的工作及學習經歷,目前如果管理人不添加股東的一條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則無法提交。
2018年11月13-14日,中基協會長洪磊在第十六屆《財經》年會上發表講話時透露協會將進一步明確股東真實性、穩定性要求。
早在上半年,在管理人登記時,申請機構就經常被反饋,股東需提供出資能力證明,關于股東出資能力常見反饋有:
出資能力證明應詳細說明出資人的合計出資能力如何與申請機構的認繳資金相匹配,法律意見書中應對此發表結論性意見(銀行存款需要說明對應的收入來源,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請申請機構股東出具出資能力證明,出資能力證明應詳細說明股東的合計出資能力如何與申請機構的認繳資金相匹配,法律意見書中應對此發表結論性意見(銀行存款需要說明對應的收入來源,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無論是股東出資能力的反饋還是要求完善Ambers系統里股東的信息,這些都反映了協會越來越看重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的真實性和實力,避免出現股份代持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