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章節知識點匯總第三章 股權投資基金分類。基金從業取證班精講班,鞏固核心考點>>
1.創業投資基金主要以參股方式投資于具有較大增長潛力的被投資企業,通過幫助被投資企業發展壯大而獲利。應對中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具有其他資本形式難以比擬的優勢。
2.并購基金更側重于通過投資于價值被低估的企業,獲取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進而對被投資企業進行重整,以此提升被投資企業的價值,從而實現投資收益。會從以下幾個方面尋找價值被低估的企業:經濟周期、運營、拆分與合并。
3.并購基金對投資對象的整合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實現:管理的提升、產業與技術的整合。
4.杠桿收購基金的運作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從投資對象看,主要是成熟企業。第二,從投資方式看,通常采取控股性投資。第三,從杠桿應用看,往往借助于杠桿,即采取杠桿收購形式。第四,從投資收益看,主要來源于因管理增值帶來的股權增值。
5.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的公司法人實體,由公司法人實體自行或委托專業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股權投資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企業法人實體;法律形式為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股東會)是公司型基金的權力機構,在公司型基金中投資者作為股東擁有較大權力,可以在股東大會(股東會)層面對基金重大事項或重大投資進行決策。
6.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合伙企業法成立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的股權投資基金。
合伙型基金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合伙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有限合伙人,收入主要為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所得兩類。合伙型基金的參與主體主要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投資者人數的上限是50人。
7.契約型基金是指通過訂立信托契約的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其本質是信托型基金。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律實體地位。
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律實體地位,信托型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8.股權投資母基金已經成為股權投資基金最主要的投資者之一。 股權投資母基金的業務主要包括一級投資、二級投資和直接投資。母基金發展初期,主要從事一級投資,一級投資是母基金的本源業務。
9.股權投資母基金的作用主要包括分散風險、專業管理、投資機會、規模優勢。收益率通常比其主要投資類型(創業投資基金和并購基金)的平均收益率高。
10.政府引導基金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支持方式包括參股、融資擔保、跟進投資。
(1)參股,是指政府引導基金主要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2)融資擔保,是指政府引導基金根據信貸征信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對歷史信用記錄良好的創業投資基金,采取提供融資擔保方式,支持其通過債權融資增強投資能力。
(3)跟進投資,是指產業導向或區域導向較強的政府引導基金,通過跟進投資,支持創業投資基金發展并引導其投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