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于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股權投資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應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股權投資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此外,對于單位投資者,要求其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對個人投資者,要求其金融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二、當然合格投資者
以下投資者視為當然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和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于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伙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并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前述第(1)、第(2)、第(4)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于股權投資基金時,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并計算投資者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