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大綱(2020年度修訂)2020年9月16日發布,自2020年11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全國統考開始使用。
能力等級是對考生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為三個級別。其中考試大綱中的掌握掌握要求考生須在考試和實際工作中理解并熟練運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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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金融市場、資產管理與投資基金
掌握投資基金的定義和主要類別
第二章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掌握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特點
掌握信托法基本原理、信托的特征和功能
掌握信托主體、信托財產的基本內容
掌握受托人的信義義務、受托責任的基本內容
第三章 證券投資基金的類型
掌握基金的不同分類標準和基本分類
掌握基金的基本類型及其特點
第四章 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
掌握基金監管的概念、體系、目標和原則
掌握證券基金期貨市場誠信監管的概念和意義
掌握對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廉潔從業的監管內容2.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掌握中國證監會對基金行業的監管職責及監管措施
掌握行業自律組織對基金行業的自律管理3.對基金機構的監管
掌握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內容
掌握對基金托管人的監管內容
掌握對基金服務機構的監管內容
掌握對公募基金募集和銷售活動的監管
掌握對公募基金運作的監管(包括投資與交易行為、信息披露、持有人大會等)5.對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監管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登記事宜
掌握對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對象的限制
掌握對非公開募集基金推介方式的限制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必備條款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產品備案的相關要求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產品托管的相關要求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的投資運作行為規范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的信息披露和報送的相關要求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相關要求
第五章 基金職業道德德
1.道德與職業道
掌握守法合規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不得欺詐客戶和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不得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專業審慎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客戶至上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忠誠盡責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保守秘密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掌握告知義務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第十六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與登記
掌握基金募集的概念、基金募集申請及注冊、基金份額的發售
掌握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
掌握基金認購的概念、各類基金(開放式、封閉式、ETF、LOF、QDII)的認購方式和程序
掌握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概念
掌握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費用結構
掌握登記機構職責和基金份額登記流程
第二十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掌握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原則和內容
掌握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為
3.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掌握基金凈值公告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章 基金客戶和銷售機構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的主要類型和現狀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準入條件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職責規范
第二十二章 基金銷售行為規范及信息管理
掌握基金銷售人員行為規范
掌握宣傳推介材料的原則性要求和禁止性規定
掌握銷售費用的原則性規范和具體規范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的指導原則、管理制度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產品風險評價的要求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和評價的要求
掌握普通投資者特別保護的內容
掌握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的條件與相互轉換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的實施保障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銷售的一般規定與特定對象確定、投資者適當性匹配的相關規定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規定
掌握合格投資者人數穿透計算、風險提示、資格審查、投資冷靜期、回訪等內容
第二十三章 基金客戶服務
無
第二十四章 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
掌握基金管理人治理的法規要求
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機構設置
掌握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的目標和原則
掌握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和職能
掌握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的風險分類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五章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
掌握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掌握基金管理人內控機制的含義
掌握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第二十六章 基金管理人的合規管理
掌握合規管理的概念和意義
掌握合規管理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掌握合規管理的主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