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出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基金從業考過的考點可能再考,一定要加以重視。快速掌握基金從業各科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出題考點】中國證監會對基金行業的監管職責及監管措施
【考綱要求】掌握。第4章 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第2節 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考點解析】
當事人操縱證券市場等行為可能會引起證券市場價格的巨大波動,如果任其繼續進行交易,極有可能會破壞正常的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2019.11考題回顧】根據《證券法》(2011年修訂)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全交易日。
A、7,7
B、60,60
C、30,30
D、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