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出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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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考點】投資者保護工作的概念、意義
【考綱】理解,第23章基金客戶服務,第3節投資者保護工作。
【考點解析】國際證監會組織制定的《證券監管目標與原則》中規定的證券監管的目標包括:保護投資者;保證市場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統風險。
投資者權益保護是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提出的證券監管三大目標之一。加強公司治理、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良好的投資者教育是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幾種重要手段。
【2019.11考題回顧】關于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手段,以下描述錯誤的是()。
A、基金公司要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B、基金公司要加強公司治理
C、基金公司對投資者虧損進行一定補償
D、基金公司要開展良好的投資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