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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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
【考綱要求】掌握,第21章第2節
【考點解析】基金銷售機構,是指依法辦理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
目前,國內的基金銷售機構可分為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兩種類型。直銷機構是指直接銷售基金的基金公司。基金公司開展直銷目前主要包括兩種形式,其一是專門的銷售人員直接開發和維護機構客戶和高凈值個人客戶,其二是自行開發建立電子商務平臺。代銷機構是指與基金公司簽訂基金產品代銷協議,代為銷售基金產品,賺取銷售傭金的商業機構,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以及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2019.11真題測試】下列金融機構中可以申請基金銷售資格的是( )。
Ⅰ、期貨公司
Ⅱ、證券投資咨詢機構
Ⅲ、財務公司
Ⅳ、保險代理公司
A.Ⅰ、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Ⅳ
D.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