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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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基金管理人的機構設置
【考綱要求】掌握,第24章第2節
【考點解析】公司應當結合基金行業特點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同時營造規范、誠信、創新、和諧的企業文化,從而留住人才,保持公司的競爭能力。股東也應當尊重經理層人員及其他專業人員的人力資本價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可以引入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機制,增強公司骨干團隊的穩定性,使經營管理層、員工的利益與股東利益趨于一致,實現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
【2019.11真題測試】以下公司治理原則中,以實現公司長期價值增加為主要目的的是()
A.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協同有效、相互制衡原則
B.公平對待股東原則
C.長效激勵約束原則
D.經營運作公開、透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