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為您整理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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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基金銷售機構的職責規范
【考綱要求】掌握 第21章 第2節
【考點解析】申請注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②財務狀況良好,運作規范穩定;
③有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其他設施;
④有安全、有效的辦理基金發售、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技術設施,且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的有關要求,基金銷售業務的技術系統已與基金管理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相應的技術系統進行了聯網測試,測試結果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⑤制定了完善的資金清算流程,資金管理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
⑥有評價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產品風險等級的方法體系;
⑦制定了完善的業務流程、銷售人員執業操守、應急處理措施等基金銷售業務管理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的有關要求;
⑧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⑨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019.11真題測試】申請開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機構,其技術系統應與( )的系統進行聯網測試。
A.第三方支付公司
B.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C.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D.基金托管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