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2019年修訂版)第2章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第3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形式和運作方式。
考綱要求理解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區別。自學不理解?聽老師視頻解析教材考點>>
【考點歸納】
1.封閉式基金:指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2.開放式基金:指基金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申購或者贖回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
3.兩者之間的區別:
【課后習題】
1、()在一定程度上會給開放式基金的長期經營業績帶來不利的影響。
A.投資于流動性較高的證券
B.依照投資計劃投資
C.依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投資
D.過度重視基金資產的流動性
2、關于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之間區別的說法,不正確的有()。
A.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是固定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不固定
B.開放式基金通過交易所交易,封閉式基金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渠道交易
C.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限,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的存續期限
D.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受二級市場供求關系影響,非上市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價格一般不受供求關系影響
3、下列關于基金運作關系的說法,錯誤的是()。
A. 基金服務機構與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當事人
B. 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當事人
C. 基金市場上的各種服務機構通過自己的服務參與基金市場
D. 監管機構負責對基金市場上的各種參與主體實施全面監管
基金運作關系: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當事人。基金市場上的各類中介服務機構通過自己的專業服務參與基金市場,監管機構則對基金市場上的各種參與主體實施全面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