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內容第二章第二節: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與參與主體。基金法律法規教材核心考點講解>>
本節內容學習目標
了解基金行業的運作環節包括:募集和市場營銷、投資管理、托管、登記、估值和會計核算、信息披露;理解基金行業的主要參與者及其功能和運作關系。
本節內容主要知識脈絡
【本節例題演練】
1、依據所承擔的職責與作用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市場的參與主體分為基金當事人、( )、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A.基金市場服務機構
B.基金市場中介機構
C.基金銷售機構
D.基金份額登記機構
答案:A
2、我國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的權利不包括( )。
A.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B.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C.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D.基金資金清算
答案:D
3、基金評價機構從事公開募集基金評價業務并以公開形式發布基金評價結果的,應當向( )申請注冊。
A.證券交易所
B.中國證監會
C.基金業協會
D.工商登記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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