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眾進行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為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 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 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 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 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 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眾進行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為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 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 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 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 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 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