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投資者繳納基金份額認購款項時,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此時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內容
(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稱。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稱和住所。
(3)基金運作方式,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進行證券投資,采用資產組合方式的,其資產組合的具體方式和投資比例,也要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4)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總額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開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
(5)確定基金份額發售日期、價格和費用的原則。
(6)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8)基金份額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程序、時間、地點、費用計算方式以及給付贖回款項的時間和方式。
(9)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10)作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報酬的管理費、托管費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11)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2)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13)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4)基金募集未達到法定要求的處理方式。
(15)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16)爭議解決方式。
【例題】在基金份額發售的( )前,基金托管人需將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在托管人網站上。
A.3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