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結算分清算和交收兩個環節。
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的資金清算是注冊登記機構根據確認的投資者申購和贖回數據信息進行的。按照清算結果,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資金將會從投資者的資金賬戶轉移至基金在托管銀行開立的銀行存款賬戶或從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轉移至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由于基金申購和贖回的資金清算依據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數據進行,為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有關法規明確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投資者的申購(認購)、贖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購(認購)、贖回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目前,我國境內基金申購款一般能在T+2日內到達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贖回款一般于T+3日內從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劃出。貨幣市場基金的贖回資金劃付更快一些,一般T+1日即可從基金的銀行存款賬戶劃出,最快可在劃出當天到達投資者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