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基金業協會頒布了《基金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自律準則》(以下簡稱《自律準則》),引導全體從業人員以合乎職業道德規范的方式對待客戶、公眾、所在機構、其他同業機構以及行業其他參與者。
我國基金職業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守法合規
(一)守法合規的含義
守法合規是對基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最為基礎的要求,其所調整的是基金從業人員與基金行業及基金監管之間的關系。
(二)守法合規的基本要求
守法合規要求基金從業人員要熟悉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積極配合監管,主動向監管機構提供違法違規的線索,舉報違法違規的行為。
1.熟悉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
守法合規的前提是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
2.遵守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
基金從業人員在熟悉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的基礎上,要自覺遵守這些規范。包括以下要求:
(1)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等行為規范,當不同效力級別的規范對同一行為均有規定時,應選擇遵守更為嚴格的規范。
(2)基金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自律準則》規定的各類行為規范。
(3)基金從業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基金監管機構的監管。
(4)負有監督職責的基金從業人員,要忠實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違規行為,防止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
(5)普通的基金從業人員,盡管不負有監督職責,但是也應當監督他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部門或者監管機構報告。
【例題】下述各項中( )是對基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最為基礎的要求。
A.忠誠盡責
B.守法合規
C.專業審慎
D.保守秘密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