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2013年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對于基金銷售機構的條件和資格、基金銷售支付結算、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基金銷售費用、基金銷售業務規范以及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均做了具體的規定。
對公開募集基金銷售活動的監管包括以下內容:
(一)基金銷售適用性監管
基金銷售機構在銷售基金和相關產品的過程中,應當堅持投資人利益優先原則。
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建立基金銷售適用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①對基金管理人進行審慎調查的方式和方法;②對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進行設置、對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價的方式和方法;③對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和評價的方式和方法;④對基金產品和基金投資人進行匹配的方法。
(二)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監管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包括:①公開出版資料;②宣傳單、手冊、信函、傳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發的與基金銷售相關的公告等面向公眾的宣傳資料;③海報、戶外廣告;④電視、電影、廣播、互聯網資料、公共網站鏈接廣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資料;⑤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事先經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督察長檢查,出具合規意見書,并自向公眾分發或者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事先經基金銷售機構負責基金銷售業務和合規的高級管理人員檢查,出具合規意見書,并自向公眾分發或者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工商注冊登記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制作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其內容負責,保證其內容的合規性,并確保向公眾分發、公布的材料與備案的材料一致。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②預測基金的證券投資業績;③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④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⑤夸大或者片面宣傳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或者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表述;⑥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⑦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含有明確、醒目的風險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了解基金的具體情況。
(三)對基金銷售費用的監管
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向投資人收取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轉換費和銷售服務費等費用。基金銷售機構收取基金銷售費用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基金銷售費用的有關規定。
【例題】下列對公開募集基金銷售活動的描述,錯誤的是( )。
A.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招募說明書或者公告中載明費率標準及費用計算方法
B.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登載單位的推薦性文字
C.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D.基金募集失敗,除返還投資人已交納的款項外,還應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