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監管目標是基金監管活動的出發點和價值歸宿,基金監管活動須依法進行,因此,我國基金監管的目標,也體現為《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立法宗旨,具體包括:
(一)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投資人即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實際所有人和基金投資回報的受益人。相關當事人是指除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參與投資基金活動的其他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為基金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基金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以及為基金提供資產評估或者驗證服務的其他中介機構等。
基金監管的首要目標是保護投資人利益。
(二)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
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是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監管目標的必然要求。
(三)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投
(四)、有效率、有秩序的基金市場的基本前提。
在加強對基金行業和基金市場規范和監管的同時,進一步為我國基金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鼓勵創新,推動我國基金市場開展公平有序的競爭,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是基金監管的重要目標。
【例題】基金監管的基本原則有( )。
Ⅰ.保障投資人利益原則
Ⅱ.適度監管原則
Ⅲ.有效監管原則
Ⅳ.審慎監管原則
A.Ⅰ、Ⅱ
B.Ⅱ、Ⅲ、Ⅳ
C.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