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事先確定發行總額,籌集到這個總額的80%以上時,基金即宣告成立,并進行封閉,在封閉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基金管理人確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區別如下
基金規模的可變性不同
封閉式基金均有明確的存續期限(我國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內已發行的基金單位不能被贖回。雖然特殊情況下此類基金可進行擴募,但擴募應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而開放式基金所發行的基金單位是可贖回的,而且投資者在基金的存續期間內也可隨意申購基金單位,導致基金的資金總額每日均不斷地變化。換言之,它始終處于“開放”的狀態。這是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別。
基金單位的買賣方式不同
封閉式基金發起設立時,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認購;當封閉式基金上市交易時,投資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證券交易所按市價買賣。而投資者投資于開放式基金時,他們則可以隨時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銷售機構申購或贖回。
基金單位的買賣價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閉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較大。當市場供小于求時,基金單位買賣價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這時投資者擁有的基金資產就會增加;當市場供大于求時,基金價格則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單位資產凈值。而開放式基金的買賣價格是以基金單位的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的高低。在基金的買賣費用方面,投資者在買賣封閉式基金時與買賣上市股票一樣,也要在價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證券交易稅和手續費;而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如首次認購費、贖回費)則包含于基金價格之中。
基金的投資策略不同
由于封閉式基金不能隨時被贖回,其募集得到的資金可全部用于投資,這樣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據以制定長期的投資策略,取得長期經營績效。而開放式基金則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以便投資者隨時贖回,而不能盡數地用于長期投資。一般投資于變現能力強的資產。
所需要的市場條件不同
開放式基金的靈活性較大,資金規模伸縮比較容易,所以適用于開放程度較高、規模較大的金融市場;而封閉式基金正好相反,適用于金融制度尚不完善、開放程度較低且規模較小的金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