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中基協網站發布《關于不再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年檢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協會將不再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年檢。
各機構應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等相關法規及協會有關自律規定,切實做好基金從業人員管理,不斷提升從業人員守法合規意識和專業化素養。
基金從業后續培訓要求
盡管取消了年檢,但是后續職業培訓學時依然要參加。
協會將統一管理并維護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信息,通過不定期現場或非現場的方式檢查從業人員年度后續職業培訓情況。從業人員未按時完成后續職業培訓的,將依據有關自律規則當年度對相關人員采取“書面警示”、“要求強制參加培訓”等自律措施;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進行整改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異常標識并對外公示;連續三年未達到后續培訓要求的將采取“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的紀律處分。
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人員自注冊第二年起,每年度應完成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職業培訓。連續三年未達到后續培訓要求的將采取“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的紀律處分。這里的注冊是指考試通過之后正式在入職一家私募機構,由機構在從業人員系統里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還沒有找到機構注冊的,也就是還沒有從業資格證,不需要做后續職業培訓。
更多內容可查看2018年12月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還發布《關于加強基金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