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業協會2017年4月5日起全面啟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管理平臺”辦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協會會員及從業人員相關事宜。
資產管理業務綜合管理平臺填報指南為大家解答協會填報疑問:

*已在原登記備案系統中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繼續使用原登記備案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資產管理業務綜合管理平臺”,其在原系統中的登記備案信息與會員信息等已遷移至該平臺”。
1.機構類型申請

新系統更新后,填報時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業務類別,“全牌照”的概念已經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先確定專營業務類別,協會才允許登記產品備案。
*業務類型

*機構/業務類型變更申請書模板可在系統中下載。
2.管理人信息更新

*新系統對在老系統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新增了幾個登記必填項。如上圖紅框所示,老協會要求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都必須登錄后臺補充信息。非紅框中的信息,為原老系統中的資料,協會已自動遷移過來,不需要再行補充。
*補充登記內容:員工總人數、具有基金從業資格人數、機構所在寫字樓照片、機構前臺照片。
注:
1、“員工總人數”是指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職員。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存在員工兼職情況,兼職員工應不計入員工總人數。
2、“具有基金從業資格人數”是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總人數。高管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類型要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業務類型相匹配。

*新系統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私募股權基金需要具備至少7個制度,而證券類私募基金則需要以下9個制度:
1、運營風險控制制度
2、信息披露制度
3、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
4、防范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
5、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
6、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
7、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
8、公平交易制度(適用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
9、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適用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