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業協會編制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6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分為兩個科目。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大綱;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2015年度)于2015年7月發布,實施時間半年左右。2016年3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15年度考試大綱。
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2015年度):為確保基金從業人員掌握與了解基金行業相關的基本知識與專業技能,具備從業必須的執業能力,特設《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考試大綱(2015年度):基金從業人員應遵循《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基金行業協會出臺的各類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和職業道德,并掌握基本業務規范。為提升基金從業人員合規合法意識,提高職業道德與執業規范水平,特設《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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