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標準:60分。無論是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還是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都是統一的60分合格。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單科沒通過的考生,下一次繼續報考未通過的科目即可。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兩科成績都未通過的考生,兩科都需要重新報考,可分次報考。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已通過科目一加科目二或科目一加科目三的,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后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