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授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通過后,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需要機構申請注冊方可生效。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獲得途徑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可通過資格認定或參加考試的方法獲得。資格認定僅針對私募基金高管,一般從業人員需要通過參加考試獲得基金從業資格。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每科考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取得該科成績合格證明。由機構指定資格管理員通過從業人員管理系統進行從業人員的注冊、變更、離職備案、年檢等工作。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要求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或者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合格后,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接受基金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統一管理。
首先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從業人員管理系統賬戶,然后機構資格管理員可通過管理平臺為從業人員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操作流程如下:
個人提交注冊申請→機構審核→內部公示→機構提交→協會受理→外部公示→取得證書
超過四年未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要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或在申請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具體要求見協會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