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業協會 2017年6月26日發布關于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全文解讀為以下四點。233網校編輯特以表格方式呈現。
一、基金業協會認可科目
組織方 | 認可科目 | 狀態 |
基金業協會 |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 進行中 |
證券業協會 | 《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 | 已???/td> |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 其他認定方式 | 進行中 |
參考法規:其他認定方式請參考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匯總(九);
二、哪些崗位報考什么科目?
從業人員 | 科目要求 | 資格注冊 |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 |
三、延遲改革前科目成績認可至2019年7月1日
原認可期限 | 2017年7月1日 |
現認可期限 | 2019年7月1日 |
認可科目 | 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 |
超過規定時間 | 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
四、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格注冊將分層級管理、分批次注冊
1、尚未在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注冊資格的,應由所在任職機構統一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資格注冊管理。
2、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正在完善相關功能,預計于2018年二季度完成升級,屆時將實現對銷售機構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其中全國性銀行等機構將進行分層級管理、分批次注冊。
3、機構須指定一名資格管理員,由資格管理員負責進行本機構從業人員的注冊、變更、離職備案、年檢等工作,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從業人員需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培訓,并通過所在機構每兩年參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