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考試紀律,維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環境,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操守,營造誠實守信的行業氛圍,依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對2017年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3月預約式考試及4月全國統考違紀人員處理結果公告如下:
一、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在考場或其他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影響考場秩序的”以及 “其他一般違紀行為的”48名違紀人員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并禁考一年的處理;
二、對“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使用或試圖使用通訊、存儲、攝錄等電子設備的”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169名違紀人員,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并禁考兩年的處理;
以上所有違紀人員禁考期內不得報名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及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情況及處理結果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通報違紀人員所在單位。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