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條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致力于建立健全行業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機制,通過組織考試和后續職業培訓助力提升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作為行業入門考試,分為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及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題設計摒棄死記硬背,側重實際應用,目標是要求從業人員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2015年9月啟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至今,已順利舉辦5次全國統一考試,8次部分城市的預約式考試,12次在北京舉辦的針對高級管理人員的預約式周考。為維護考試公平,樹立考試公信力,協會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斷完善考試及考務管理,制定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巡考工作標準》等管理制度,在考試組織、考務機構管理、巡考安排等方面周密部署,依托考試服務機構在每次考試前制定周密的考試組織方案和各類應急預案。
自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以來,已查處考試違紀人員954人,根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違紀人員考試成績無效,根據違紀情形給予1-3年禁考處理,同時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協會已與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建立違紀考生信息交互機制,對失信考生實施聯合懲戒,在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中因違紀被禁考的考生,禁考期內也將無法報名參加證券業協會和期貨業協會組織的各項考試。針對近期9名考生提出的考試違紀申訴,協會一方面堅決維護考生的合法申訴權利,另一方面對考生違紀申訴事項充分調查、逐一取證,通過對監考老師現場情況說明、考場視頻、圖片等證據資料的調查研究,申訴考生的違紀行為屬實,根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對以上申訴考生給予維持原判的處理。
2017年第一次全國統考將于4月22日至23日在全國43個城市同時舉辦,協會將繼續秉承對違紀失信行為零容忍的態度,聯合公安部門、地方協會及考務機構共同確保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基金行業“受人之托,代人理財”,誠信是基金行業之關鍵,基業長青之根基。基金從業人員肩負受托責任,必須堅守誠信底線,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加強守法合規意識。協會呼吁廣大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考考生踐行誠實守信原則,充分備考、誠信應考,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共同維護誠信環境和行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