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認定的四種方式整理如下,包括改革前和改革后科目的銜接,你是屬于哪一類的呢?
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方式一(改革后)
按照基金業協會公告要求參加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考試,參加考試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或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均可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方式二(適用于改革前通過相關科目)
《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并在四年內通過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超過四年未通過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的,需重新參加基金業協會的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注:四年認定期從2017年7月1日起。
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方式三(適用于改革前通過相關科目)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通過基金業協會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注:四年認定期從2017年7月1日起。
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方式四(適用于改革前通過相關科目)
《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
已經通過基金銷售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基金銷售基礎知識》,并已在相關機構任職的,認可其基金銷售資格。
已經通過《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超過四年未在相關機構任職的,需通過基金業協會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銷售資格。
注:四年認定期從2017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