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考試紀律,維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環境,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操守,營造誠實守信的行業氛圍,依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對2016年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11月全國統考及12月預約式考試違紀人員處理結果公告如下:
一、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及“其他一般違紀行為的”28名違紀人員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并禁考一年的處理;
二、對“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使用或試圖使用通訊、存儲、攝錄等電子設備的”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151名違紀人員,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并禁考兩年的處理;
三、對“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的”2名違紀人員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并禁考三年的處理;
四、以上所有違紀人員禁考期內不得報名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及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違紀情況及處理結果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通報違紀人員所在單位。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2015年9月份開始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以來,截至2016年12月底共計處理違紀人員923人,其中2015年處理違紀人員235人;2016年處理違紀人員688人。協會嚴肅違紀懲處,不斷優化考試流程,加強考試組織管理,違紀人員比例有所下降,確保了考試公平公正,維護了考試公信力。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