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報名后考生朋友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選擇是否開具發票,個人和集體報名考生可根據下列方法申請發票:
個人:
1.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登陸報名網頁申請,發票將于報名結束后統一安排郵寄。其他未申請但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內,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進行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考生補開發票的申請。
2.考試報名結束前已經申請發票的考生,自報名結束2個月后未收到發票的,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申請登記發票補寄。
3. 歸屬集體帳戶的考生,發票以集體帳戶發票信息為準,個人賬戶不再開具發票。
集體:
以集體方式報名的單位,不需要申請發票。考試結束后將為集體報名單位統一郵寄發票,所以請集體考生在填寫集體信息時一定要填寫真實有效的地址以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