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平行的獨立法人社團。2013年6月1日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授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為切實履行新《基金法》賦予的職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積極推動各項考試籌備工作,于2015年9月首次啟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具體情況如下:
一、考試概況
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為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20號),明確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項目,自此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行業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借鑒境內外經驗,根據歷年各方反饋的意見,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考試側重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覽、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識。
隨著互聯網等銷售方式的變革,以及產品類型的豐富和復雜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針對宣傳推介基金的人員和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人員的基金銷售資格考試,一并納入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截至報名日,年滿 18 周歲;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考試科目設置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協會將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