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第十六條:全國統考職業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無論幾級,若有成績不合格,則合格成績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績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績合格(可獲得證書),都不存在考試成績保留與否的問題。省級鑒定中心負責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績復核要求,成績復核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注意:
由于各省政策不一,部分省份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一次沒有過,可以參加補考兩次(比如江蘇),所以考生如果有成績不合格需要補考的情況,最好電話咨詢當地職業資格鑒定中心有關補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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