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技能鑒定
申報條件的通知 各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頒布勞動關系協調員 等 16 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47 號) 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19 年 3 月 26 日發布了勞動關系 協調員等 16 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 廢止。根據文件要求,根據新頒布的職業技能標準,我省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的技能鑒定申報條件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 通知如下:
一、對已受理或正在組織鑒定考試報名的,按照原申報條件進行申報。
二、按原申報條件報名參加鑒定的人員,于 2019 年 5 月 31 前組織完成鑒定。
三、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技能鑒定的申報,按照新頒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實施。具體職業和申報條件見附件 1、附件2。
附件:1. 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資格考試項目
2. 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條件
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2019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 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資格考試項目
附件2: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條件
勞動關系協調員
(2019年版)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2.申報條件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二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碩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注:1、相關職業:人力資源管理、勞動保障事務處理、社會工作等職業。
2、相關專業: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工商企業管理、法學、社會學等專業。
3、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專理員、社會工作者等與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2019年版)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2.申報條件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二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碩士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注:1、相關職業: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詢、管理研究等職業。
2、相關專業:工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勞動關系等專業。
3、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
育嬰員
(2019年版)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
2.申報條件
——五級/初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注:1、相關職業:嬰幼兒發展引導員、幼兒教育教師、兒科醫師、兒科護士、孤殘兒童護理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保健調理師、健康管理師、保育員、家政服務員。
2、本專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
3、相關專業:中職:護理、中醫護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營養與保健;高職高專:護理、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管理、人口與家庭發展服務、臨床醫學、中醫學、食品營養與衛生、健康管理、醫學營養、心理咨詢、營養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中醫康復技術;普通高校:護理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婦幼保健醫學、針灸推拿、教育學、小學教育。
保育員
(2019年版)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
2.申報條件
——五級/初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注:1、相關職業:嬰幼兒發展引導員、幼兒教師、兒科醫師、兒科護士、孤殘兒童護理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保健護理師、健康管理師、育嬰員、家政服務員等。
2、本專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
3、相關專業:中職:護理、中醫護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營養與保健、助產;高職高專:護理、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管理、人口與家庭發展服務、臨床醫學、中醫學、食品營養與衛生、健康管理、醫學營養、心理咨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普通高校:護理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婦幼保健醫學、教育學。
鑄造工
(2019版)
本職業包含熔煉澆注工、鑄造造型(芯)工、鑄件清理工三個工種。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2.申報條件
——五級/初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二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注:1、相關職業:冶煉、鍛造、鑄管、模具、金屬熱處理、焊接等金屬材料冶煉及熱加工人員,鍍層工、涂裝工、噴涂噴焊工,金屬材料質檢員、包裝工、安全員。
2、本專業:鑄造成型、金屬熱加工(鑄造)、鑄造技術。
3、相關專業:冶煉、金屬材料熱加工、機械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與制造、金屬熱處理等專業,金屬表面處理技術,涂裝防護技術,金屬材料分析與檢測,包裝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
金屬熱處理工
(2019版)
本職業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不細分工種,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細分為機械零部件熱處理工、表面(化學)熱處理工、工程熱處理工三個工種。
1.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2.申報條件
——五級/初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四級/中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高級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二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注:1、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鑄造工、鍛造工、焊工、機械加工材料切割工、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等機械熱加工人員、金屬材料熱處理人員。
2、本專業:金屬熱處理、金屬材料分析與檢測專業。
3、相關專業:鑄造技術、鍛造技術、焊接技術應用、特種加工技術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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