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波特的吸引力測試
收購不可能改變由于行業結構缺陷而導致的長期無利潤的局面。由于成 本原因,理想的收購應該發生在一個不太具有吸引力但能夠變得更具吸引力的行業中。波特提出了兩項測試:
1.“進入成本”測試。事實上,通常有吸引力的行業往往需要較高的進入成本。為收購企業而支付的溢價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因素。
2. “相得益彰”測試。收購必須能為股東帶來他們自己無法創造的好處。僅為企業利益而進行的多元化并購不能增加股東的財富。資產剝離也只能產生一次性的好處,并不能為長遠投資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聯合發展和戰略聯盟
聯合發展的新策略已經變得十分普遍,因為企業并不總是能僅依賴內部資源來應對日益復雜的環境。它們可能發現自巳較難獲得所需的原料、技術、資金或新市場,而通過合作就可輕易地得到這些,如同企業完全擁有這.些資源一樣。其他企業采用聯合戰略可能是受到全球化戰略帶來的好處的影響。戰略聯盟具有眾多形式,而且可以采用許多不同手段,為聯盟者提供了一種保障長期業務合作關系的紐帶。戰略聯盟可能會衍生出合資經營、技術共享、市場與銷售協議、風險資本投資、特許經營、 OEM等發展戰略。聯盟企業之間在合作中競爭,在競爭中合作,并在合作過程中獲取更多的競爭優勢。以下介紹常用的幾種戰略形式。
(一〉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成立第三方組織,進行共同管理、共同承擔風險和共享利潤的企業或以其他系統化的方式合作來共同對企業進行控制。合營企業對小型企業或風險規避型企業特別有吸引力,或者特別適用于研發成本非常高的技術開發。
合營企業具有以下優點: (1)允許企業覆蓋大量的國家或地區 (2)可減少政府干預的風險 (3)可對經營進行更緊密的控制 (4)合營企業中有本地企業可提供當地知識; (5)它也可以作為一項學習活動 (6)為成本高的技術研究項目提供資金; (7)經常可用于購買或建立全資的國外制造企業; (8)可從另一家企業那里獲得在一家企業中無法獲得的核心競爭力。
合營企業的缺點是(1)在利潤分成、投資金額、合營企業的管理以及營銷戰略方面存在嚴重的沖突 (2)合營各方為保護知識產權(例如專有的產品設計)而產生的沖突 (3)當合作一方改變經營戰略或被另一家企業收購時,它可能會計劃退出合營企業 (4)缺少管理權益。合營企業的管理者可能會被排除于母公司的管理核心之外 (5)可能會難以跨地理領域或法規領域實施合同權利。
(二)特許經營
特許經營是指具有產品、服務或品牌競爭優勢的企業,選擇并授權若干家企業從事其特許業務活動的一種經營方式。特許經營的本質是控制、溝通、自主及持續關系,即授權企業為實現合作的"雙贏對接受特許權的企業進行經營指導和控制,并收取一定的特許費。合作企業之間既是一種控制的關系,也是一種相互溝通協作、彼此尊重對方的自主權的持續關系。一旦特許方發現被特許方有違反協議的行為或要求,或者雙方感到這種合作無利可圖,那么特許方可以收回特許權,被特許方也可以退出特許經營,從而終止這種關系。
現有的特許經營體系有 4種類型(1)制造企業與零售業相結合,如汽車企業或石油企業對銷售店或加油站的特許 (2)制造企業與批發商相結合,如著名飲料企業把商標或品牌的特許權轉讓給批發商(3)服務企業與零售店相結合,如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快餐服務、食品銷售、美容美發等以服務為中心的零售特許 (4)批發商和零售店相結合,即批發商把個人的商譽賣給零售店而結成的一種關系,是零售店得到的一種品牌或在一定地區的特許代理權、包銷權。
(三 ) OE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OEM即為一方(委托方)提供技術、工藝、設計方案、市場、規范、標準、質量要求等產品要素,另一方(制造方)按訂單加工的長期戰略聯盟方式,也稱委托制造。
從理論上講, OEM的運行必須具有一定的基礎和條件,簡單地說,就是要具備外部卓越的制造能力和自身優秀的無形資產。更通俗的理解為"別人的設備,自己的品牌"。在此基礎上,要求建立系統的 OEM運行體系和完善的管理機制以保證 OEM的高效運作。
1.委托方應該具備的條件:優秀的技術輸出能力;優秀的品牌形象;廣泛的市場網絡;產品開發能力;技術控制能力。
2.制造方應該具備的條件:過剩的、優秀的制造能力;真誠的合作意愿;缺乏市場開拓能力。
OEM方式實際是一種強強聯合的方式,合作雙方是優勢互補。一方擁有過剩的生產力,通過產銷量的增長來降低單位產品的制造成本;而另一方則是通過原有的網絡優勢、品牌優勢促進產品銷售,降低各種廣告、促銷費用,相對地降低了營銷成本。這種方式節省固定資產投資,使大量的資本投資用于更好的資源配置,使項目的財務成本得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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