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注會協[2010]4號
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注冊會計師注冊辦法》(財政部第25號令)以及《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我省開展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任職資格檢查對象
凡2009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均應接受任職資格檢查。
二、任職資格檢查內容
1、注冊會計師是否專職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
2、注冊會計師2009年度有無受過刑事處罰;有無在工作中因犯嚴重錯誤而受到行政處罰及撤職以上的處分;
3、注冊會計師2009年度完成繼續教育培訓情況;
4、注冊會計師2009年度個人會費繳納情況;
5、繼續核查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的信息;
6、應該進行任職資格檢查的其他內容。
三、任職資格檢查條件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不予通過:
1、依法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2、未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3、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4、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5、受刑事處罰的;
6、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7、其他不適合擔任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情形。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暫緩通過任職資格檢查:
1、受到行政處罰,尚未期滿的;
2、在2009年業務質量檢查中被查出有執業質量問題,尚在處理中的;
3、2009年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培訓;
4、2009年未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任職資格檢查的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10年1月15日至2月19日,為自查、準備任職資格檢查材料階段。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如實填寫有關表格。
第二階段,2009年2月20日至3月11日,為材料報送階段。各會計師事務所分別按下列時間報送省注協辦理任職資格檢查事宜,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2月20-21日,寧德市、莆田市;
2月22-25日,福州市;
2月26日、3月1日-3日,廈門市;
3月4-5日,漳州市、龍巖市;
3月8-9日,泉州市;
3月10-11日,三明市、南平市協會按照會費(團體、個人)繳納、業務質量檢查、繼續教育、人員等情況對各會計師事務所的材料進行審核。年檢合格的,由注冊管理部在其證書及材料上加蓋任職資格檢查專用章,證書由各單位帶回;存在問題的,證書暫留協會,待進一步核實后作出處理。
第三階段,2010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對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進行公示,同時省注協組織人員對任職資格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實地檢查,重點檢查注冊會計師專職執業的情況,并對舉報情況和新設事務所股東(合伙人)予以重點關注。
第四階段,2010年3月24至3月31日,公布任職資格檢查結果及對未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作出處理。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冊會計師,在3月12日可直接向省注協提交《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登記表》及有關材料。
1、已從原會計師事務所轉出,擬加入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或正在申請設立事務所的(請附原會計師事務所終止用工證明);
2、正在辦理事務所清算的責任人;
3、省注協認可的其他情形。
六、任職資格檢查報送資料
1、《201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基本聯系信息表》(附表1)
2、《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登記匯總表》(附表2);
3、《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登記表》(附表3);
4、《未參加任職資格檢查注冊會計師登記表》(附表4);
5、《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換發新證人員照片匯總表》(附表5);
6、近期(2010年1-2月出具的)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原件或離退休證明復印件;
7、2009年參加中注協委托國家會計學院培訓的,應當提交繼續教育結業證書復印件;參加省注協舉辦的遠程教育與面授培訓的,不需要提交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凡2009年可免繼續教育培訓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8、提交會費繳款憑證、紙質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其中團體會費、個人會費按《關于2009年度會費交納及報送2009年度會計報表的通知》(閩注會協[2010]1號)計算上繳,并附個人會費繳納名單(已足額繳納會費的會計師事務所可現場領取發票)。
9、 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按照《匯總表》姓名順序疊放);凡注冊會計師證書內頁(轉所記錄、任職資格檢查記錄等欄目)用完的注冊會計師,還應遞交1張1寸免冠近期彩照以供換發新證。事務所更名的,按規定無需換發新證。
以上資料應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附表制成電子文檔用U盤拷貝報送省注協同時上報,或使用Email發送省注協,Email地址: Szx87097003@126.com ,郵件主題應標明“***事務所2010年任職資格檢查材料”。
10、《會計師事務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簡明登記表》、《會計師事務所中共黨員簡明登記表》(詳見附件6、7),并按填表說明報送電子文檔。
七、任職資格檢查注意事項
(一)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
(二)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弄虛作假情況,省注協根據相關規定,視情節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或撤銷注冊等處理。
(三)跨省在我省設立的分所,其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檢查有關資料應經總所審核同意蓋章或加報總所授權委托書報送我會;跨省在其他省市設立的分所,其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檢查由分所所在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
總所、分所均設在省內的,該分所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的有關工作由總所負責組織,相關資料應由總所和分所審核同意蓋章匯總后報送我會。
(四)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09]76號)的要求,本次任職資格檢查中,將核實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基本信息及相關信息,重點核實是否完善黨員、黨組織建設和注冊會計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相關信息。原錄入信息不準確、不完全的,應及時補錄和修改,使之與實際相符(如事務所所在地區、股東信息、辦公通訊地址等等);對于組織關系尚未轉入所在事務所黨組織的黨員,建議盡快將組織關系轉入所在事務所黨組織。
注冊會計師擔任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信息錄入說明請查看附件8;黨員、黨組織建設的信息錄入說明將在網上另行發布,請在近期關注我會網站的有關通知。
(五)截至2010年6月30日,對于無故不參加、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予以行業內通報批評;截至2010年9月30日,對仍不參加任職資格檢查、不履行會員義務的注冊會計師,省注協將予以公開譴責。
因自愿轉為非執業會員而不參加本次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繳納執業會員會費,并填寫《福建省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表(執業轉非執業)》,并和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隨同事務所任職資格檢查材料一并報我會。
(六)會計師事務所不為本所注冊會計師申報檢查的,接到注冊會計師的申訴后,省注協將要求會計師事務所限期申報。超過規定期限,會計師事務所仍未申報的,省注協將視情節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
(七)未通過任職資格檢查、暫緩通過任職資格檢查及未按規定參加2010年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自第一批通過任職資格檢查名單公告發布后,不得再從事注冊會計師業務。暫緩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須待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公告發布后才能繼續執業。
(八)省注協將對未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撤銷注冊,收回其注冊會計師證書。不參加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的證書應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收回并上交省注協注冊部。
(九)在任職資格檢查期間發生注冊會計師自然死亡、病故或因案件被刑拘、被起訴等,會計師事務所應及時電話聯系并書面上報我會備案。
(十)本文件所提及相關表格,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link.233.com/20321。
(十一)任職資格檢查期間,有關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問題,請與培訓部聯系;有關會費繳交問題,請與綜合部聯系;其他問題請與注冊部聯系。
培訓部電話:0591-87097017
綜合部電話:0591-87097005
注冊部電話:0591-87097002 87097003
(十二)為確保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順利進行,在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期間,原則上暫緩辦理轉所轉會手續。
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