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計算問答題
1.【答案及解析】
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后,啤酒屋提供的餐飲服務、娛樂服務應繳納增值稅。假設啤酒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題目中取得的收入均不含增值稅。
(1)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啤酒屋應繳納的餐飲服務增值稅銷項稅額=(400000+100000)×6%=30000(元)
(2)啤酒屋應繳納的娛樂服務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50000×6%=9000(元)
(3)啤酒屋應繳納的消費稅=250×0.5=125(元)
(4)已在第一問一并計算。
2.【答案及解析】
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后,旅游服務改增增值稅。假設甲旅游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且選擇差額計稅。
(1)甲旅游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400000-100000-40000-50000-90000)×6%=120000×6%=7200(元);可以扣除的費用僅包括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門票費、交通費、餐費、住宿費、簽證費和接團費,除此以外的保險費等其他費用均不得扣除。
(2)乙車行不需繳納增值稅。因為其取得的跨境運輸收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3)民營客運公司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向本單位員工提供勞務為非營業活動,不征增值稅。
(4)本題應改為計算增值稅時,甲旅游公司應提交境外收款單位的簽收單據等合法有效憑證,如果稅務機關有疑義,應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答案及解析】
(1)進口原油應繳納的關稅=(2000+60)×(1+3‰)×1%=20.66(萬元)
【提示】我國目前對進口原油征收從量關稅。本題給出的從價定率條件只為考試出題,簡單了解即可。考試時按照題目中給出的條件計算。
(2)進口原油應繳納的增值稅=[(2000+60)×(1+3‰)+20.66]×17%=354.76(萬元)
(3)銷售原油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700+3.51/(1+17%)]×17%=459.51(萬元)
(4)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459.51-354.76-0.99=103.76(萬元)
(5)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3.76×(5%+3%+2%)=10.38(萬元)
(6)應繳納的資源稅=[2700+3.51/(1+17%)]×10%=270.3(萬元)。
4.【答案及解析】
(1)趙教授1月從學校取得的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月應納稅所得額=3200+6000-1455-3500=4245(元)
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245×10%-105=319.5(元)
(2)趙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辯費和作學術報告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辯費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000×(1-20%)×20%=800(元)
學術報告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額=(3000-800)×20%=440(元)
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800+440=1240(元)
(3)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5500-800)×(1-20%)=376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3760×10%=376(元)
(4)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20%=200(元)
(5)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本業務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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