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計算問答題
1.某工業(yè)企業(yè)2015年3月1日轉讓位于縣城的一處辦公樓,取得銷售收入12000萬元,2008年建造該辦公樓時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3000萬元,辦公樓建造成本4000萬元,轉讓時經政府批準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認該辦公樓重置成本價為8000萬元。(其他相關資料: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解釋重置成本價的含義。
(2)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該辦公樓的評估價格。
(3)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4)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印花稅。
(5)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扣除項目金額的合計數。
(6)計算轉讓時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答案及解析】
(1)重置成本價的含義是:對舊房及建筑物,按轉讓時的建材價格及人工費用計算,建造同樣面積、同樣層次、同樣結構、同樣建設標準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費的成本費用。
(2)該辦公樓的評估價格=8000×60%=4800(萬元)。
(3)可以扣除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12000×5%×(1+5%+3%+2%)=660(萬元)。
(4)可以扣除的印花稅=12000×0.5‰=6(萬元)。
(5)扣除項目金額合計數=4800+3000+660+6=8466(萬元)。
(6)土地增值額=12000-8466=3534(萬元)。
增值率=3534/8466×100%=41.74%,適用稅率30%,
應納土地增值稅=3534×30%=1060.2(萬元)。
【知識點】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應納土地增值稅的計算(P205-206)
2.外國甲公司2015年為中國乙公司提供產品設計服務,為開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區(qū)租賃一辦公場地,其服務情況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確定產品設計服務相關內容,合同約定服務期限為7個月,服務所產生的稅費由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人繳納,合同服務費用為600萬元(不含增值稅),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項目所產生的增值稅。
(2)1月13日,甲公司從國外派遣的人員到達乙公司并開展相關服務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對甲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驗收,通過確認項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員工全部離開中國。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額付款。
(6)項目開展期間,甲公司派遣至中國境內的人員與境外人員協調開展工作,在中國境內產生成本費用為36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稅務機關對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的方法計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甲公司利潤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項目期間的采購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回答甲公司應申請稅務登記的期限。
(2)回答甲公司應申報注銷稅務登記的期限。
(3)計算甲公司應納的企業(yè)所得稅。
(4)計算甲公司應納的增值稅。
(5)計算甲公司應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及解析】
(1)1月6日起30日內。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yè)或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手續(xù)。
【知識點】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登記備案管理(P407)
(2)8月4日后15日內。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yè)或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后15日內,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復印件,并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知識點】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登記備案管理(P407)
(3)應納企業(yè)所得稅=360÷(1-15%)×15%×25%=15.88(萬元)。
【知識點】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P408)
(4)應納增值稅=600×6%=36(萬元)。
(5)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6×(7%+3%+2%)=4.32(萬元)。
3.張先生任職于國內A公司,系我國居民納稅人,2014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資收入6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規(guī)定比例提取并繳付“五險一金”960元,業(yè)余時間在B公司兼職,每月取得兼職收入3000元。
(2)12月底A公司擬為其發(fā)放年終獎,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甲方案發(fā)放18500元,乙方案發(fā)放17500元。
(3)11月1日出租自有房屋一套,一次性收取1年房租24000元。
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部分)
級別每月含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元)
1不超過1500元的30
2超過1500~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過4500~9000元的部分20555
4超過9000~35000元的部分25100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B公司當年應代扣代繳張先生個人所得稅。
(2)如果B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從稅務角度為張先生從甲乙方案中做出選擇并說明理由。
(4)張先生是否滿足“所得收入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納稅的條件,說明理由。
(5)如需自行申報,張先生2014年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期。
【答案及解析】
(1)B公司當年應代扣代繳張先生個人所得稅=(3000-800)×20%×12=5280(元)。
(2)B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應承擔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至3倍的罰款。(P368)
(3)應選擇乙方案。
甲方案:
18500÷12=1541.67(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張先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8500×10%-105=1745(元),張先生的稅后所得=18500-1745=16755(元)。
乙方案:
17500÷12=1458.33(元),適用的稅率為3%,張先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7500×3%=525(元),張先生的稅后所得=17500-525=16975(元)。
綜上所述,張先生應該選擇乙方案。
(4)張先生滿足“所得收入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納稅的條件。
張先生2014年的年所得=6000×12÷10000+3000×12÷10000+24000÷10000=13.2(萬元)。
【知識點】個人各項所得的年所得的計算方法:①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未減除費用及附加減除費用的收入額計算;②勞務報酬所得,不得減除納稅人在提供勞務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③財產租賃所得,不得減除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對于納稅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財產租賃所得的,全額視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P365)
(5)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P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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