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
解析:將自產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和外購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移送加工環節均不視同銷售;將自產的小汽車贊助拉力賽屬于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其他方面,應視同銷售繳納消費稅。
2.答案:B
解析:鍍金首飾不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征收消費稅。
當月應繳納消費稅=(2000×300+90000+300×30)÷(1+17%)×5%=29871.79(元)
3.答案:A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15+2+5)÷(1-30%)=31.43(萬元)
4. 答案:B
解析:丙企業代收代繳消費稅=(150+2+30)÷(1-10%)×10%=20.22(萬元)
5. 答案:A
解析:通過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自產應稅消費品時,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數量計征消費稅;納稅人用于投資入股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納稅;納稅人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從高適用稅率。
6. 答案:A
解析:選項B,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選項C,原油加工廠用生產出的應稅消費品汽油調和制成溶劑汽油,該溶劑汽油屬于非應稅銷售品;選項D,委托個人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除此之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
7. 答案:C
解析: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退還已征收的消費稅稅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減應納稅款。
8. 答案:C
解析:消費稅的扣稅按外購應稅消費品當月生產領用部分確定。本月外購煙絲的買價=8.5÷17%=50(萬元),生產領用部分的買價=50×80%=40(萬元),或生產領用部分買價=2+50-12=40(萬元),準予扣除的消費稅=40×30%=12(萬元)
9. 答案:A
解析:選項A,化妝品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選項B,糧食白酒在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選項CD,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 。
10. 答案:D
解析: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只有選項D屬于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繳納的消費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