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會計師稅法高頻考點練習: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法
單選題: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境內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于居民納稅人的是( )。
A.M國甲,在華工作6個月
B.N國乙,2015年1月10日入境,2015年10月10日離境
C.×國丙,2014年10月1日入境,2015年12月3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28天
D.Y國丁,2014年3月1日入境,2015年3月1日離境,其間離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在1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不滿365日;(2)選項C:在1個納稅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且臨時離境僅28天,可以不扣減其在華居住天數。
2.下列各項中,屬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的是( )。
A.勞動分紅
B.托兒補助費
C.獨生子女補貼
D.差旅費津貼
【答案】A
【解析】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托兒補助費、獨生子女補貼、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某高校教師2014年8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A.國債利息收入
B.任職高校發放的誤餐補助
C.為某企業開設講座取得的酬金
D.任職高校為其繳付的住房公積金
【答案】C
【解析】選項A:國債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選項B: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予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選項C: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選項D:企業和個人按照規定比例提取并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4.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個人所得中,不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是( )。
A.某大學教授從甲企業取得的咨詢費
B.某公司高管從乙大學取得的講課費
C.某設計院設計師業余從丙家裝公司取得的設計費
D.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和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
【答案】D
【解析】選項D: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和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5.個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是( )。
A.個人取得兼職收入
B.個人的中獎、中彩所得
C.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
D.個人因從事彩票代銷業務取得的所得
【答案】A
【解析】選項B:按照“偶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選項C: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選項D: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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