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第四章營業稅第五節營業稅的稅收優惠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營業稅的稅收優惠規定
(一)《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7.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二)其他規定的減免稅項目(P134—P140)
【相關鏈接】這一部分規定非常散亂,考生在復習時一要注意減免稅的層次;二要注意與企業有關、與其他稅種有關的減免項目。
2;3;7(新改);9;10;11;12;13;18;21;23;25;27;29;32;36。
37以后為新增內容,注意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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