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新辦商貿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程序:
第一步:申請企業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報告;
第二步:申請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三步:主管稅務機關初步審核申請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
第四步:主管稅務機關向申請企業發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兩份);
第五步:申請企業如實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兩份);
第六步: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兩份)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核;
第七步: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中的一份交基層征收機關;
第八步:申請企業留存《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中的另一份;
第九步:在申請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上方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
另外,還有幾點需要注意: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分別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2.主管稅務機關對新開辦企業(商貿企業除外)預計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開業后的實際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則應重新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3.若總機構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且總分支機構實行統一核算,即便是分支機構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也可以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但商業企業除外;
4.已開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商貿企業除外),其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5.所有銷售免增值稅貨物的企業都不得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6.從2002年1月1日起,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一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7.除處于輔導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增值稅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程序:
第一步:申請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報告;
第二步:申請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三步: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核申請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
第四步:與企業法定代表人約談;
第五步:與企業出資人約談;
第六步:與主管財務人員約談;
第七步:與銷售、采購、倉儲運輸等相關業務主管人員約談;
第八步:實地查驗;
第九步:申請企業進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納稅輔導期(時間為6個月);
第十步: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企業進行全面審查;
第十一步:申請企業轉為正常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或者延長申請企業的納稅輔導期或者取消申請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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