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注冊會計考試網提供MR.H老師《經濟法》精講班課程講義,本節視頻講解注冊會計經濟法沖刺班考點。免費試聽注冊會計MR.H老師精講班課程>>
下載233網校APP免費看注會歷年真題解讀視頻!
MR.H老師介紹:
(MR.H),云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碩士,現為福建某大學法學院講師,教授課程橫跨法商領域,長期從事司法類(全國統一司法考試),財會類考試(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CPA)的輔導教學工作,是當前初級會計職稱培訓課程中人氣頗高,倍受考生歡迎的中堅力量。黃老師的講義重點突出,知識點表格化利于記憶;他上課節奏緊湊,不拖泥帶水,強調知識點,更關注方法論;他的課程不是停留在“是什么”,而是深挖“為什么”,更不忘教你“如何記”;幽默巧妙的應試口訣把通過考試變得實實在在,輕松愉快。”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沖刺提分班
第2講 物權法專題(一)
考點:物權法基本原則 【中】
原則 | 含義 | 效力 |
物權客體特定 | 一物一權(所有權): 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 【對比】一物數賣 |
一物一權原則與以下情形并不矛盾: |
物權公示 | 不動產登記,動產交付 | (1)物權移轉的效力 ①不動產登記生效(不動產抵押、建設用地使權) 【例外】合同成立時生效,登記對抗: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 ②動產交付生效 【例外】 A.合同成立生效:動產抵押權、動產浮動抵押權 B.登記對抗:特殊動產(船舶、航空器、機動車) (2)物權推定 動產占有人被推定為動產所有權人,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及其所享有的權利被推定為真實。 (3)公信效力:公示產生公信 |
考點:物權行為的特點 【中】
區別點 | 物權行為 | 債權行為 | 例子 |
1、法律效果 | 直接導致行為人積極財產的減少 【聯想】處分行為 | 不會直接引起積極財產(物權)的減少,卻會使得消極財產(義務)增加 【聯想】負擔行為 | 買賣合同生效后,出賣人負有向買受人轉讓所有權的義務,但義務得到履行之前,所出賣的標的物所有權仍屬出賣人所有,待出賣人實際向買受人實施物權行為、轉讓所有權后,出賣人才失去所有權,買受人亦于此時取得所有權。 |
2、處分權 | (1)因為是處分行為,所以需具有處分權; (2)無處分權而轉讓他人物權(如所有權) 的行為處于效力待定狀態,在得到真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后變得有效,否則,該無權處分行為將歸于無效。 | 因為是負擔行為,不轉讓物權,所以對處分權沒有要求。
【法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八戒將相機交給悟空保管,悟空擅自將該相機以市場價格出賣給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唐僧,并交付。 【解析】悟空(無所有權、處分權)和唐僧間的買賣合同有效,但他們之間所有權的變動則屬效力未定 |
3、兼容性 | 因為一物一權(所有權),所以所有權只能被轉讓一次,故對于同一物不能實施兩次處分行為。 | 同一標的物上成立的數重買賣合同均可有效。 【注意】出賣人將同一標的物出賣于數個買受人后,只能履行其中一項買賣合同,其他未能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 八戒喜獲冰冰出浴圖一幅,4月1日八戒簽訂買賣合同以50萬賣給宅男甲,約定5.20良辰吉日交付;隔天又以80萬賣給資深宅男乙,也約定5.20交付;交貨前一天,超資深宅男丙出價100萬,八戒立刻收款并交付該畫。【解析】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案,甲乙只能依據買賣合同追究八戒的違約責任。 |
考點:動產變動——交付生效 【中】
【物權法-NO.23】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交付的形態 | 法條規定 | 例子 | |
1、現實交付 | (如上) | 將物直接交出對方占有 | |
2、交付替代 | (1)簡易交付 |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 承租人甲想要購買租用的相機,遂與出租人乙訂立買賣合同,由于甲已占有該相機,乙向甲轉讓相機所有權時,就不必先令甲返還,然后再向甲交付。 |
(2)指示交付 |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 甲租用乙的相機,丙看見該相機后愛不釋手,遂與乙訂立買賣合同。乙的交付就是可以指示甲直接將相機交付于丙。 | |
(3)占有改定 | “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MR.H】占有改定不能設定質權。 | 甲購買乙的相機,買賣合同訂立后,乙表示相機已歸甲,但要求甲讓出賣人乙自己再用一個月,甲同意。甲同意乙繼續占有相機后,乙則通過占有改定的方式取得相機的他主占有[1]。 |
考點:不動產變動——登記生效【中】
登記的種類 | 具體情形(效力) |
1、首次登記 | 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 |
2、變更登記 | 以下不涉及權利轉移的事項發生變動,需要登記: (1)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2)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3)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4)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 (5)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6)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7)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8)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
3、轉移登記 | 不動產權利在不同主體之間發生轉移的,需要登記: (1)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2)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4)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5)繼承、受遺贈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6)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7) 因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8)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 (9)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
4、注銷登記 |
(1)不動產滅失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5、更正登記 |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or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6、異議登記 | 若是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 15 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
——本內容來自233網校注冊會計師MR.H老師《經濟法》課程講義,版權歸233網校,禁止轉載,違者必究!
掃描下方二維碼領注冊會計師考前沖刺資料!
熱點關注
注會刷題太費腦?聽完老師講講考點和答題技巧,你會豁然開朗!嚴謹細致的孫文靜老師、魅力超凡的MR.H+葛廣宇老師,帶你讀薄教材,舉一反三,做題才能更有效率!【點擊馬上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