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初步業務活動,這時如果決定承接業務,會簽訂業務約定書
第二步,制定總體審計策略,確定主要性水平、重點審計領域以及資源配置
第三步,計劃風險評估程序并執行,目的是識別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第四步,制定控制測試計劃并執行,目的是確定相關控制的有效性
第五步,制定實質性程序計劃并執行,目的是確定相關認定的恰當性,確定重大錯報
第六步,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
在整個流程中,都要將獲取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并且在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中運用抽樣方法。
那么首先要明確審計目標。(第七章內容)
1.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
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是指法律法規要求采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或者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在編制財務報表時,就被審計單位性質和財務報表目標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分為通用目的編制基礎和特殊目的編制基礎。
通用目的編制基礎,是指旨在滿足廣大財務報表使用者共同的財務信息需求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主要是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特殊目的編制基礎,是指旨在滿足財務報表特定使用者對財務信息需求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包括計稅核算基礎、監管機構的報告要求和合同的約定等。特殊目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分為公允列報編制基礎和遵循性編制基礎。
2.財務報表審計總體目標
(1)總體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針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發表審計意見。具體而言,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是:一是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使得注冊會計師能夠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發表審計意見;二是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根據審計結果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并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2)評價財務報表的合法性(這里這幾點可能會作為客觀題考點)
①選擇和運用的會計政策是否符合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并適合于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
②管理層作出的會計估計是否合理;
③財務報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關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④財務報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夠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項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
(3)評價財務報表的公允性
在評價財務報表是否作出公允反映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內容:
①經管理層調整后的財務報表是否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一致;
②財務報表的列報、結構和內容是否合理;
③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
(4)財務報表審計的作用和局限性
①審計存在股有限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證,不能提供絕對保證;
②審計意見本身并不是對被審計單位未來生存能力或管理層經營效率、經營效果提供的保證。
3.審計工作前提
管理層和治理層認可與財務報表相關的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工作的前提。
4.執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1)職業懷疑
職業懷疑要求注冊會計師保持警覺的情形(教材136頁);
除非存在相反的理由,注冊會計師可以將文件和記錄作為真品。盡管如此,注冊會計師仍需要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的可靠性;
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過去對管理層和治理層誠實、正直形成的看法。然而,即使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和治理層是誠實、正直的,也不能降低保持職業懷疑的要求,不允許在獲取合理保證的過程中滿足于說服力不足的審計證據。
(2)職業判斷
職業判斷對于作出下列決策尤為必要:
確定重要性和評估審計風險;
為滿足審計準則的要求和收集審計證據的需要,確定所需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為實現審計準則規定的目標和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評價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及是否還需執行更多的工作;
評價管理層在應用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時作出的判斷;
根據已獲取的審計證據得出結論,如評估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作出的估計的合理性。
(3)審計的股有限制
財務報告的性質;
審計程序的性質;
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審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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