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考試大綱與2016年大綱相比,變動不大,能力等級也幾乎無變化。
一、大綱變化
(一)大綱具體變動情況
與2016年大綱相比,主要變動情況為:新增九個知識點,修改兩處意節名稱,其他內容無 實質性的變化。
1. 新增的8個知識點如下:
(1) 第一意新增知識點:“法律關系的種類”;
(2) 第四意新增知識點:“運輸合同”行紀合同”;
(3) 第六意新增知識點:“公司增資”;
(4) 第十意新增知識點:“企業增資”、“企業資產轉讓”;
(5) 第十一意新增知識點:“公平竟爭審查制虔”;
(6) 第十二意新增知識點:“《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及其影響”。
2. 修改的兩處意節名稱如下:
(1)將原“第六意第一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改為“第六意第一節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虔”;
(2)將原“第六意第五節公司合并、分立與減資”改為“第六意第五節公司重大變更”。
(二)大綱變化與教材變化之間的關系
大綱變化是否能夠完全代表教材的變化呢?不然。比如2016年會計大綱中沒有“人民幣加 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及其影響”該知識點,但2016年教材中有,故雖然從大綱對比結果看“人 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及其影響”為新增知識點,但實際上并不屬于新增知識點。由此可 見,考試范圍主要以教材為準,考試大綱僅作為一個參考。而且,考試大綱中的大標題順序也不 一定代表教材的意節順序。
二、變化解讀
(一)復習難度預測
在注會專業階段的六個科目中,《經濟法》的變動最小。最值得慶幸的是〈< 經濟法》的第 一、二意并未根據新出臺的《民法總則》進行調整,這簡直是今年準備參加注會《經濟法》考試 的考生的福音!
《民法總則》于2017年3月15日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總共11章,206條,幾乎 是對原《民法通則》的全面修訂,其中對原《民法通則》中有關“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行為能 力”、“民事行為的效力”、“代理制虔”、“訴訟時效制度”等的規定進行了重大調整與修 訂。而這些內容都是注會《經濟法》第_、二意中所涉及的內容,若〈<民法總則》寫入教材,則 會大大增加考生的負擔。而《民法總則〉〉中有關“基本民事法律制虔”的規定必然會寫入注會 ?經濟法》的教材,只是時間的問題,今年教材沒改,那么明年教材必然會改。因此,今年是注 會考生想輕松通過注會《經濟法》的最后一年!
(二)報考策略建議
凡是注會《經濟法》未考或未過的考生,無論您是否原定今年報考,小編真心的建議您今年 一定要報考注會《經濟法》,而且今年一定要過。
因為,與《民法通則》相比,《民法總則》對“基本民事法律制虔”中90%以上的知識點的 適用規則都有修改,同時增加了大量新的規則。明年教材一變,您是新考生還好,一張白紙,想 在上面怎么寫就怎么寫,想怎么記就怎么記,不存在新舊混淆的問題。但您若是老考生就沒有那 么容易了,先要刪除大腦中的舊規則,再植入新規則,一不留神,就會出現錯亂,讓人頭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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