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材變化:
1.合并:章節變化
2.新增:
第二章 增值稅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
第四章 營業稅法:營業稅征稅范圍的一些業務,如: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國際通信服務。
第五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2010年12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第七章 資源稅法: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開采原油、天然氣繳納資源稅的納稅人,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以及在新疆開采的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的稅收優惠。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稅法:征稅范圍中:以房地產投資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要求;確定土地增值額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全部使用自有資金的利息扣除;增加一些土地增值稅清算中的具體規定。
第十二章 企業所得稅法:
轉讓股權收入以及得財產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等收入確認時間的規定;籌辦期間發生納稅處理;稅額抵免優惠中的設備投資額范圍;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
第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法: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自然人轉讓投資企業股權(份)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十六章 稅務行政法制:“稅務行政復議”進行了內容全面更新。
3.刪除
第三章“消費稅法”中:進口卷煙應納消費稅額的計算、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免)稅問題。
第十二章“企業所得稅法”中:①特殊行業(化妝品、醫藥、飲料、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規定;②“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中一層、二層間接抵免內容;③“房地產企業所得稅處理”一節;④特別納稅調整的具體內容;⑤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附表。
第十三章“個人所得稅法”中: 刪除所得來源地規定、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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