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注冊會計師延考考試時間為9月19日-21日,考試會有哪些真題考點呢?學霸君根據考生考點回憶版整理了相關信息,還沒有上考場的考生朋友們抓緊時間來回顧一下真題考點,說不定在考場上就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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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真題考點:第十七章收入——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
(1)可以設置“合同結算”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
①設置“合同結算—價款結算”:反映定期與客戶進行結算的金額;
②設置“合同結算—收入結轉”:反映按履約進度結轉的收入金額。
(2)資產負債表日,“合同結算”科目:
①期末余額在借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
②期末余額在貸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
分錄總結:
①按照履約進度確認計量當年的收入并結轉成本: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合同總金額×履約進度】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累計實際發生成本+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履約進度】
貸:合同履約成本
②實際發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③結算合同價款: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④實際收到合同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至此,計算“合同結算”科目的余額,把“合同結算——收入結轉”和“合同結算——價款結算”結合考慮,看余額在借方還是在貸方,金額是多少。若為貸方余額,則說明存在“已經與客戶結算但尚未履行履約義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合同負債”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