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已經完成,現將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原制度下全國統一考試成績、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成績發放給你們。請你們注意接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今年成績數據的發放繼續采用通過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下載的方式。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址http://link.233.com/12792。各州、市考辦請于1月5日前登陸該網站,通過首頁左下角“相關下載”進入,原制度考試成績選擇省直考區數據“XF002009.bak”進行下載(其中各考區相應代碼為考生報名序號中的機器號),專業階段考試成績選擇各考區的數據文件“ZYJDXF**2009.bak”進行下載(其中**為各考區相應代碼),分別通過新舊考試信息管理系統接收“XF002009.bak”和“ZYJDXF**2009.bak”文件,接收菜單路徑為“數據管理——接收考區數據”。
二、經全國考委會審議,對有“違紀、作弊”行為考生已做處理,在成績數據上均做有標志,現說明如下:原制度考試成績中的數據意義如下:“-1”即未報;“-2”即未考;“-3”即取消單科成績;“-4”即取消全部參考科目成績,并取消以后4年報考資格;“-5”即取消全部參考科目成績,并終身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6”即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9”即待查。專業階段成績數據意義如下:“-1”為未報;“-2”為未考;“-3”為取消單科成績;“-4”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5”為取消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6”為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7”為客觀答題卡上未粘貼條形碼,沒有成績;“-8”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9”為待查。
三、根據《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的通知》(財考[2001]22號)及《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程〉的通知》(財考辦[2001]169號)的規定,考生可向各考辦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各考辦將予以受理。各州、市考辦應于2010年1月20日前將核查申請匯總后上報省考辦,由省考辦統一上報全國考辦審核確定后,再將核查成績通知相關考生。
各州、市考辦在受理考生核查申請時,應同時代收成績核查費標準為每人每科100元,并全額上交省注協財務部,以便開具財務收據。財務部聯系人:王雋南;電話:0871-3138605;傳真:0871-3138605。請各州市考辦于2010年1月25日前繳清所有款項。省考辦聯系人:覃俊、陸靜;電話:0871-3138603;傳真:0871-3183073。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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