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制定的《201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201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資格審核、交費確認三個步驟。
(一)網上預報名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網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8:00—20:00),登錄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6862),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link.233.com/17004)進行網上預報名。
所有報名人員均須重新注冊,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填寫相關信息。預報名完成后,網上報名系統為報名人員生成預報名信息表,請報名人員下載打印,以備現場資格審核時使用。應屆畢業生還應下載打印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并簽字。
報名人員符合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條件,但不能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可向四川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省考辦)查詢辦理。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二)資格審核
1.現場資格審核
首次報名人員、應屆畢業生,以及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和照片信息需要變更的非首次報名人員應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5月5日至9日、5月12日至16日。
(1)首次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持本人簽名的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所在地的市(州)考辦(財政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
持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還應當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2)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應當持本人簽名的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到報考所在地方考辦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核。
應屆畢業生還應當于7月7日至18日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錄入本人的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不再進行第二次現場資格審核。未錄入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報名資格不予審核通過。
(3)非首次報名人員
非首次報名人員,如果姓名、身份證件號碼和照片信息需要變更,應當持本人簽名的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公安局開具的姓名、身份證件變更的證明,到省考辦辦理信息變更和資格審核。
2.學歷認證
首次報名人員和應屆畢業生填報的畢業證書(或學歷認證書)編號,將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認證。未通過學歷認證的報名人員,報名資格不予審核通過,將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交費確認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上支付交納考試報名費。
無需進行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在完成網上預報名后,可直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上支付交納考試報名費。
按照四川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注冊會計師統考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4]3號)和國家計委《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1]527號)規定,我省專業階段考試每科收取報名費65元,綜合階段考試收取報名費130元。交費手續完成后,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
交費截止時間為5月20日20:00。
(四)報名資格現場審核地點
1.省直考區
省直考區由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直接管理,負責部分成都地區的考試考務工作,所設考場均設在成都市轄區內,在成都市區設有3個報名資格審核點:
(1)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電教中心(成都市紅星路二段120號亞新大廈10樓,電話028-86740016);
(2)四川大學人才技能培訓中心(望江路29號四川大學東區東風樓6幢辦公大樓5樓502辦公室,電話028-85410008、85410009);
(3)西南財大會計培訓中心(西南財大光華校區一食堂側二樓,電話028-87352939)。
2.市(州)考區
(1)除資陽、巴中、廣安、甘孜、阿壩等5市(州)之外的其它各市(州)的報名人員,應按屬地原則,在當地市(州)考辦(財政局)指定的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2)資陽、巴中、廣安、甘孜、阿壩等5市(州)因未設考區和報名資格審核點,請上述5個市(州)的報名人員,到附近任一市(州)或省直考區的報名資格審核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特定范圍報名人員除外)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8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五、特定范圍報名人員
(一)特定范圍報名人員,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選擇紙筆作答考試方式的報名人員(下同)。
紙筆作答考試方式,是指通過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客觀試題使用計算機作答,主觀試題使用紙筆作答。
(二)特定范圍報名人員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當在現場資格審核期間,持本人簽名的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省考辦現場提交考試方式申請書,確認紙筆作答考試資格。交費手續完成后,不再允許變更考試方式。
(三)特定范圍報名人員,應當到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專門設立的考區參加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區均設置在湖北省武漢市。
(四)紙筆作答考試方式將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時間
綜合階段考試:
2014年8月23日08:30—12:0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14:00—17:3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
2014年9月13日08:30—11:00審計
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經濟法
2014年9月14日08:30—11:30會計
13:30—15:3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稅法
(二)考試地點
專業階段考試地點安排在全省所設的16個市(州)考區和省直考區。
綜合階段考試地點安排在成都市。
七、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專業階段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和經濟法規匯編,分科匯編最近4年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考試試題,由出版社出版發行。報名人員可在當地書店、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自愿購買。
八、準考證的下載打印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8月4日至22日期間,登錄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6862),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間,登錄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6862),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九、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專業階段最后一科考試報考所在地的省考辦申領。
(四)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的省考辦申領。
十、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由財政部考委會制定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財政部考辦將于5月中旬開通注冊會計師考試機考練習網站(http://link.233.com/27027)。報名人員可登錄練習,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可在成績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向考試所在地的省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復核。
(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分別在其各自的網站上發布考試的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財政部考辦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網絡報名相關的技術問題,請撥打財政部考辦電話: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省考辦考試報名咨詢電話:028-85317187,85313053。
省考辦辦公地點:成都市高新區天益街北巷4號10樓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考試培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