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上海考區報名簡章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公告(2013年第1號)公布的《2013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規定,現將2013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簡稱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上海考區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已取得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并且在有效期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現場資格審核、交費確認三個步驟。
(一)網上預報名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link.233.com/17004)進行網上預報名。所有報名人員均須重新注冊,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填寫相關信息。預報名完成后,網上報名系統為報名人員生成預報名信息表,請報名人員下載打印便于下一步現場資格審核或現場交費。
報名人員符合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條件、但不能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可向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查詢辦理(查詢電話010-88250110)。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二)現場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5月6日至5月15日(含公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現場資格審核地點:上海市徐匯區茶陵路200號1樓(咨詢電話:021-33637961、021-33637962)。
1.首次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須持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或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辦理報名資格審核。
2.非首次報名人員
非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以及報名參加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無需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3.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須于現場資格審核期間,持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和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到現場辦理首次報名資格審核。
2013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當于7月24日至31日(含公休日)期間,持報名交費確認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進行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
(三)交費確認
報名人員在通過報名資格審核(應屆畢業生在通過首次報名資格審核)后,交納考試報名費。
選擇紙筆作答的報名人員,應當在資格審核期間,到報名地現場提交考試方式申請書,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和交費手續。辦理交費手續后,不再允許變更考試方式。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報名人員可以選擇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也可選擇紙筆作答考試方式。
機考方式,是指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紙筆作答考試方式,是指通過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客觀試題使用計算機作答,主觀試題使用紙筆作答。
考試系統支持10種輸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時間
綜合階段考試:
2013年9月28日 上午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下午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審計
下午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08:30—11:30 會計
下午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 稅法
(二)考試地點: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門。
六、考試報名費
在上海報名考試的,報名費標準為每科55元人民幣。另按每人收取手續費10元人民幣。
七、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和經濟法規匯編,由出版社出版發行。報名人員可通過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或在報名地自愿購買。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不編寫綜合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八、準考證的下載打印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9月16日至28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九、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報名地領取。
(四)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綜合階段考試報名地領取。
十、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議免予專業階段部分科目考試。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由財政部考委會制定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財政部考辦將繼續開通注冊會計師考試機考模擬練習網站,便于報名人員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可在成績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向報名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復核。
(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在網站發布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財政部考辦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ks31@cicpa.org.cn。
如果報名人員咨詢與網絡報名相關的技術問題,請電話咨詢010-88250110。
上海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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